各单位:
根据《泰州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本学期拟对学院固定资产报废进行集中处置,请各单位依据《泰州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将本单位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要求履行报废手续,并于12月4日前将相关手续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综合科,同时将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分两类进行集中存放,一类为办公家具(办公桌椅、橱、柜等),另一类为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及实验实训专用设备等)。届时我们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