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2.组织制订、实施本校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本校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预立卷和立卷归档工作,并负责监督和检查。
3.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档案工作网络,对全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4.负责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5.编制检索工具,编辑出版档案史料和参考资料,多形式深层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和校史研究。
6.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7.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并将之列入学校信息工作整体化建设计划之中。
8.强化现代技术应用,进行数字档案室建设。
9.举办珍贵档案、校史及有关专题展览,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10.开展档案工作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1.对学校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